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里,明确规范了网络货运平台的监管范围:
一是明确定义与法律地位。《办法》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不增设许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
二是严格经营管理。《办法》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运输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
阿帕网络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平台需要提醒想要申报网络货运项目的企业,不打无准备之仗,申报要提前做好相关考核指标的达成。网络货运平台运输经营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络货运经营者,需要严格遵守并执行网络道路运输管理的要求,从自身去加强网络货运平台的管理和接入,借势阿帕网络货运平台的技术力量,去达成管理办法中对运营平台的要求和监管目的。立身自己,严于自己,为行业立标杆,树榜样,是每一个货运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