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第二批无车承运人申报开始!5月20日截止!

发表于2019-05-06 16:11

近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发布了《黑龙江省省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第二批无车承运人申报开始!

申请程序

1、申报:有意向的企业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科,联系人:臧永胜,电话0451-82340024(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附电子文件)。

2、评审:省级评审(2019年5月20—5月30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试点企业名单正式征求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确认,最后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后,公布省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

3、办理:经确定的试点企业申请办理或变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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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阿帕网络基于平台推广、运营、财税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指导服务。

协助申报。阿帕网络成立专门的公共事务部,利用自身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协助企业制定申报方案,材料编写,推动资质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专门提供协助申报服务。

整套方案。通过订单管理系统(OMS)、运输管理系统(TMS)为甲方(货主)提供质优高效物流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把点对点的运输进行统筹,优化实现端对端的无缝连接,系统分为司机/车队端、货主端、平台门户、运营后台、大数据平台等。

运营辅导。基于阿帕网络在推广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结合客户情况,在业务、平台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辅导服务,让客户少走弯路;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保持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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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内部文件----------
黑龙江第二批无车承运人申报开始
无车承运平台
提供协助申报服务
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提供税务合规的系统解决方案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辅导服务
无车承运人方案



以上内容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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