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开始申报!

发表于2019-04-16 12:02
近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陕西省为进一步拓展试点成果,推动全省公路物流“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无车承运人平台省级试点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先报地市,再到省厅

申报企业将材料上报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资料于5月5日前报送省道路运输中心复核,省道路运输中心复核结果于5月15日前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

2.企业需做好与省监测平台对接工作

经省厅评审确定的试点企业要及时完成与监测平台的对接,是否成功对接将作为专家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企业要及时上报所有业务数据

试点企业要如实、准确、及时上报多有业务数据,加强对异常率的分析,及时纠正错报漏报,提升数据报送质量。

具体通知如下:

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申报注意事项开展无车承运人平台省级试点工作要及时完成与监测平台的对接陕西省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如何申请无车承运人资质阿帕网络行业领先的无车承运人系统

24小时服务热线
阿帕数字 版权所有 2016-2024 Powered by 阿帕数字鲁ICP备14029995号-3 咨询热线:400-617-5656
鲁ICP备14029995号-3 阿帕数字 版权所有 2016-2024 Powered by 阿帕数字 咨询热线:400-617-5656
免费获取解决方案
广播 截止目前已有3879人获取方案
您的需求

您的电话 *

姓名格式不正确,请重新输入
您的姓名 *

姓名格式不正确,请重新输入
您的公司名称 *

姓名格式不正确,请重新输入
其他需求

验证码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姓名格式不正确,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