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资质办理条件有哪些?

发表于2021-06-10 14:50
无车承运人试点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交通部2019年9月6日公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网络平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的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网络货运是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的基础上发展来的,是指没有运输工具,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简单来说,网络货运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

申报需要的条件: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ICP)


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指出从事网络货物运输的企业经营者需要申请ICP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三级等保

需要取得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流程如下: 定级报告--->备案材料---->等保评测---->网安备案

3.对接省级监管平台

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具备健全的功能和制度要求,具体如下:

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

阿帕数字作为专业的网络货运平台/无车承运人技术服务商,提供网络货运免费申报、税务辅导、指导运营、金融赋能等服务,将互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物流业,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使传统的业务流程和模式得到优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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